一、采購員必須按標準的計劃積極進行采購,不接受無計劃的采購,及未經批準的采購任務,購置合同內容需完備,不出差錯。
二、對某些設備經過努力,暫時確定無法計劃購置的及時向領導報告,并向申請部門解釋和說明原因。
三、采購員不得擅自更改采購項目和規格型號,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計劃,必須通知設備科,價款超過原計劃用款指標時,須領導批準。
四、購置貴重儀器設備和進口設備應及時備齊各項資料,分別上報有關部門審批,并填寫各種表格,要求及時、準確。
五、所購儀器設備在托收承付期內辦理驗收手續后才能承付,如在承付期內未到貨或新產品質量低劣不符合要求時,由醫療設備科提出延期承付或拒付書材料交財務科辦理。
六、采購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準以權謀私受賄、回扣全部交公。
醫療設備采購管理制度
1、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各科室業務的性質和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按批準計劃項目內容進行采購。
2、購置醫療設備前,必須查驗供應商提供的《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等證件復印件必須加蓋經銷單位公章,并核實證件的真實性與有效性。不得購置無證和偽劣產品,嚴格把好質量關。
3、醫療設備采購以政府采購辦批準的方式進行。屬于政府采購目錄或集中采購招標范圍的醫療設備應按規定委托招標采購。對于自行招標的,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對于急需和因特殊情況不適合招標采購的設備,可采用詢價或定向單一來源采購,但應報單位領導批準。屬政府采購范圍的應報當地政府采購部門批準。
5、采購部門應及時掌握采購計劃的進度,對臨床急需的設備應先采購,以保證臨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購或以先試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購醫療設備。
7、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將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醫療器械采購管理制度作為醫療器械采購部門,在執行采購工作中必須以滿足臨床實際需要、確保質量為前提,嚴格遵守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因此,對醫療器械管理做出如下規定:
一、醫療器械的購入應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從資質齊全的合法企業進貨。嚴格審核醫療器械及銷售人員的資質證明。
二、大型醫療設備的采購管理1、使用科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填寫年度購置計劃表,大型醫療設備要有可行性論證報告。
總部電話:010-87361562 010-87361570
總部傳真:010-87361620
總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南新源西路松榆花園( 2-28D )